河津市外事旅游局
来源:运城旅游局作者:admin时间:11-03-14点击:
河津市外事旅游局行使旅游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河津市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市场开发股、监理股、外侨股等一室三股。
其主要职责是:
(一)旅游:1、贯彻实施有关旅游法律法规;2、编制并组织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3、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旅游设施建设;4、组织旅游宣传、开发国内外旅游资源市场;5、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改善旅游环境,指导旅游商品市场开发和旅游区安全工作;6、监督管理旅游经营活动,受理旅游投诉,查处或参与查处侵害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7、组织管理和指导旅游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8、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其他工作。
( 二 )外侨: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政策,提出本市外事侨务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2、协同各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需地方配合的外事工作;3、统筹办理市委、市政府对外联络交往和其他活动中的涉外事务;4、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和对外邀请工作,对出国人员进行外事纪律、安全和保密教育,对出访成果进行了解检查;5、负责接待安排来我市进行访问和其他公务活动的外宾和外交人员等;6、负责对外友好城市的联系、报批、缔结和合作,交流计划的谈判、实施工作;7、负责承办外国记者前来采访和接待安排;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经济、科技、文教等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侨及外资企业单位或中外合资单位中的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和外国企业驻河津办事处雇用中国公民的有关工作;9、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会审本市的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10、为全市对外合作交流开辟渠道,牵线搭桥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11、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对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宣传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1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引进侨资的具体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管理外国人和华侨捐赠工作;13、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外案件和违反外事纪律案件进行查处
正文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