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庞:保护文化遗产 促进科学发展
来源:运城日报作者:王安庞时间:09-06-17点击:
2005年12月,国务院在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决定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旨在通过设立遗产日,唤起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快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化进程,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文化遗产日”的设立,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更加凸显了文化遗产保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保护文化遗产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也是各级政府和全体公民的共同义务。
运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是五千年文明的主题公园。悠久的历史、厚重的文化,孕育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4000余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00余处。国保和省保数量均居全省之首。去年年初以来,我市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又新发现3096处文物。相信随着普查力度的加大,还会有更多的文物被发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我市现有国家级14项、省级66项、市级110项、县级244项。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运城人民的骄傲与自豪,是我们建设先进文化、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事业的宝贵资源。2006年,我市“申魅”成功,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有丰富灿烂的文化遗产。目前,全市人民和国内外游客正在享受着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解州关帝庙建筑的雄伟壮观、芮城永乐宫壁画的精美绝伦、永济大铁牛铸造工艺的高超等等,无不使中外游客流连忘返、赞不绝口。运城还有许多珍贵文化遗产堪称国内、省内之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文化遗产保护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在全省率先做到县县成立文物局,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支持和参与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文化建设的期待相比,我市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突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不够,经费投入与实际需求尚有较大差距,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传承后劲不足等等。因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增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忧患意识,增加紧迫感和责任感。市县两级政府一定要围绕党和国家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正确认识文化遗产事业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调整资源配置,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
各级文物、文化管理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大局,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要注重发掘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将其转化为服务于民众现实和未来生活的文化资源;注重发挥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为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培植新的增长点。通过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加强保护,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全社会要通过文化遗产保护,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挖掘、充分展示文化遗产所凝聚的深刻内涵,将其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为弘扬中华文化、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的主流意识形态作出贡献。要按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要求,对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进行认真、系统地梳理,弘扬传承优秀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要推进文化遗产信息化建设,通过文化遗产保护,提高我市文化软实力,丰富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和传播形式,扩大我市文化遗产的传播范围,增强运城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要坚持以人为本。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人民群众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使用者和守护者。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强化政府管理文化遗产职能的同时,更加充分地调动全社会和广大民众支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积极性。
“全国文化遗产日”的设立,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创造了新的契机,在第四个“文化遗产日”来临之际,我们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更加积极地加入文化遗产保护行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共同保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把文化遗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促进运城发展的经济优势、产业优势,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运城市市长 王安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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